

经销方式
广州市征分销商或指定经销商,市、县征总经销商或指定经销商。
一、广州市分销商可做区域分销,
即负责—至多个行政区的包销;也可做行业分销,即负责药店、医院或商店一个行业的包销。
二、市级总经销商,即负责该地区的包销。
三、指定经销商,即由我公司或分销商和总经销商限额指定的终端经销商(县一级地区—般指定一家终端经销商)。
经销办法
一、分销商和总经销商享受按代理价进货,由双方商定年包销定额。
二、指定经销商享受按批发价进货,一般没有规定年销售定额。
经销联系办法
需要经销的客商可来电、来函或来人洽谈。